Tuesday, March 26, 2013

我的記憶麵包

小叮噹:『你又在吃記憶麵包了。』

大雄擦擦嘴角:『嗯。』












我的記憶麵包,寫的不是乘法表。

而是你說過的話。

Friday, March 22, 2013

假設,你是靜宜……

『喂,請問是假設電話亭嗎?』

【你好。請問你想要什麼?】

『愛情。』

【好的。】


就這樣,大雄的身邊有了靜宜。

Friday, March 15, 2013

如果你笨


叮噹說:『我可以說你很笨嗎?』
大雄說:『可以,很久以前就笨了。』

我很想當大雄。
但沒關係,當你的叮噹也可以。

Monday, March 11, 2013

2013年の五月天

很久都沒再更新部落格了,好吧我承認一部分是因為懶惰。
我每天都會打開部落格的版面,然後瀏覽別人的部落格,偏偏自己的部落格就是沒任何更新。

每次打開部落格的版面,首先出現的都會是一個日期,提醒著我上次更新部落格的日子。
10月17日。

真久。
都快5個月了……



隔了5個月的新篇章,也是2013年的第一篇,我決定寫下一個比較開心的事情。
嗯是的,我去了五月天的演唱會,生平的第一個五月天演唱會。
上次(好像是兩年前吧)他們來我沒去成,讓我怪遺憾的,這次我可不想錯過。

有些事情就是不要錯過兩次,所以上次同樣錯過的杰倫演唱會,這次我也不想再錯過了。(據說是這個八月來)


演唱會很好看,舞台效果很棒,五月天很給力,歌迷很瘋狂。
不能不提的是他們的官方熒光棒,是遠程遙控的,可全場一起變色(這個酷!)

演唱會有兩個特別嘉賓,白安和嘉嘉。白安唱開場,她的聲音很好聽,為演唱會起了個好的開頭。至於嘉嘉嘛……我覺得她連在旁邊負責全場和音的和音員都比不上,乾脆可以忽略不提。



全場我都唱瘋了,唱到大概半場左右吧就喉嚨幹痛了。
哈因為我都用吼的(尤其是《我心中尚未崩壞的地方》)
然後半場後吼不出了,我就對嘴唱。
直到《溫柔》出現。

嘴唇不動了,只是靜靜的聽著。
喉嚨不出聲了,只想靜靜的聽著……

《溫柔》很好聽,而我很努力的不讓自己掉眼淚。
啊這是個開心的盛會我幹嘛會想掉淚……
別嚇到隔壁的友人了,開口吧,開口和大家一起唱《OAOA》吧……



我很少去演唱會。
每次演唱會除了憋著尿硬是看完聽完每一分鐘,最不想錯過的就是散場的時刻。
燈光亮了,人群散了,心熱了也冷了。
眼看著凋零的人群,耳朵卻還響著歌手的歌聲,這是種其妙的感覺。

這種奇妙的感覺是,『他們走了,我還在。』

嗯,我就是覺得要把這種散場的場景也看進眼裡,演唱會才算完整。
散場,本來就是演唱會的一部分。
散場了,走吧。
去喝茶了。 :)

啊我忘了提一樣事情。
演唱會裡有言承旭,他是演唱會裡微電影的男主角,女主角是林依晨。
言承旭還是那麼帥,簡直帥爆了。
友人忍不住指責我:『喂,你可不可以不要看言承旭啊?你不是應該看林依晨的嗎?』

『你就當我這一刻是gay好了。』
言承旭好帥~~


Wednesday, October 17, 2012

老爸,加油。

又很久很久沒更新咖啡座了。
整個九月呈現空白的狀況,可其實這個九月發生了很多事情,多到就算喝一整晚的mamak檔也說不完,喝個三天三夜還勉強可以。

當然,前提是,有人要聽我廢話。

九月我忙什麼?
吃飯沖涼拉屎拉尿睡覺睡醒呼吸眨眼這種就不說了,反正大家都會所以大家一樣忙。
認真點。
好吧認真點,九月我去了兩個大活動,分別上山和下海。上山的部分是我參加了在KK的超級馬拉松,下海則是我去了Pulau Perhentian學潛水。兩個活動都成功達標,但這次我並不是要說這兩個,因為我去上山下海前還發生了一件大事,呈先續後,所以我要先說這件大事。

大事就是,我老爸又進院了。
突發的,老爸一個“咚”就坐在了地上,大夥兒一陣驚慌,用最快的速度載老爸去醫院。話說負責駕車的老姐表示那是她有史以來駕得最快的一次,可我想下次還是由我來駕比較好,因為我認為她對於的“快”的認知並不是太深入。
一整晚我都陪著老爸。已經有好久沒看過天色由暗轉亮了,而我終於再次有這個機會,地點是醫院,陪伴我的則是老爸還有護士。已經習慣早睡的我對於熬夜其實是很挑戰的,幸好,真的很幸好我有最佳的夥伴,iPhone 4S。除了遊戲之外,Siri其實陪我說了不少話。媽的我最好的朋友竟然是一個機器人。

(在KLCC的書展巧遇知食分子林金城)

折騰了一整晚,很累很累但還是得撐著。有很多手續要弄、有很多細節要辦、有很多問題要問要懂、有很消息要傳達給家人親戚朋友……我一個人能辦的都盡量給辦好,這個時候能靠的也只有自己,畢竟當時在老爸身邊的就是一個我。

看著老爸在病床上呻吟,醫生又不時講些很難懂的醫學術語,然後陪著老爸去照胃鏡,輾轉轉換病房病床……

我其實很難過、很無奈。
看著老爸這麼折騰著,其實很難受。醫生說什麼就什麼,我其實就是局外人只能袖手旁觀,除了跟著老爸被護士推著病床這裡去那裡去,我能做的就是盡量理解醫生所說的專業術語,還有等待。

讓我心寬的是老爸最終平安無事。
我想我可以說一句:“謝謝醫生。”
當然,還有:“謝謝護士。”,雖然你們不像AV裡的護士那麼誘人。



我只是很想很想,很想很想說一句,
“老爸,加油。”

Monday, August 20, 2012

鐵盒回憶

很久很久,我都沒更新我的咖啡館。
我只能說抱歉。
有時真的很忙,有時真的很懶,但其實更多時候我是很睏。

我寫部落格的時間都必須在晚上,因為早上的時間都賣給了付我薪水的公司。每天放工後我都會回家,但換了運動裝就往健身房跑。再回到家裡時基本都不會比9點早。

我不誇張,我上健身房就跟我上班一樣,一個星期至少四天,瘋狂起來還連續去個11天。
因為狂操自己的身體,所以晚上很容易就累,然後就睏,11點半在電腦前的我已經釣了幾尾非洲魚。12點以前就睡的行為實在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

這樣子的我實在很難打開自己的部落格,然後還要敲下500個字的內容。最好的證據就是在我的部落格存檔裡,有著8個敲下百多兩百字的未完篇章。

難得連續的幾天假期,今天又不用陪女友,所以就不安排任何節目,也不打算上健身房,就想要更新一下我的咖啡館。啊對,我有了個女友,這也是我變忙的原因之一。哈~~

每個人身體裡一定存在著八卦的細胞,尤其是對於別人的感情事,所以我知道很多朋友都想知道關於我這個新女友的事。別急,我會寫,但不是在這一篇。


之前那些未完的篇章,我可不一定會全部都post上來。理由很簡單,因為現在已經沒有了那時候寫那些篇章的心情。過去的東西不太需要記得,這是我為人之本,所以這些未完的篇章,我只會選重要的,然後用現在的心情,去修改和完成。

嗯,就這樣。
這篇短短的,是一個交代。我確實需要寫這麼一篇『交代』的篇章,然後再post回那些舊的未完篇,不然我的部落格就會好像突然出現一個斷層。
部落格就像日記一樣,寫下的東西是跟著時間前進的。像我這樣回跳的,當然需要一個粘合劑,不然以後我看回自己的部落格,可能也會記憶錯亂。



如果可以,我希望記憶可以收進半島鐵盒裡。
如果可以,我希望鐵盒可以成為我的回憶。

Monday, April 23, 2012

氣味

前幾個星期去看了部台灣電影。
很好看。
這是一部值得推薦的電影。
演員很好,故事很好,拍攝手法很好,呈現的手法也很好。

這不是一部大製作的電影,但勝在主題夠好,在電影裡用了許多不同類型不同角度不同態度的情景來呈現這個主題。
這樣說也許很誇張,但看了這部電影,你也許真的能領悟什麼是,《愛》。



我最喜歡的角色是趙又廷飾演的馬克。
我一直都很喜歡趙又廷,覺得他演戲很好,人又帥,身材有健,眼神又煞。
他在戲裡從沒愛上一個人,即使是舒淇也沒能留住他這個浪子。

直到他遇上了趙薇,而他愛上了趙薇。
是因為香味。

是的,是香味。
他在和趙薇相處的過程中,不經意的嗅到她的髮香,然後他把這個香味記住了。
他對這個香味念念不忘,所以他再次的去找趙薇,哪怕趙薇穿著性感衣服跳艷舞,他最後只是再次的嗅了嗅趙薇的髮香,然後走了。

我那時候就在想,趙又廷一定會再回來找趙薇,因為他對那個香味是如此的惦記。
他喜歡那個香味。


前不久,我在報章上看到一個資料,說氣味是人類揮之不去的記憶,能喚起腦海裡的回憶,是人體五個官能中最能勾起記憶的感官系統。

我一直都知道氣味的力量。
因為我有著很多的記憶都和氣味有關。

偶爾我想起一些食物,我會想起那個食材的氣味,比如芋泥。
偶爾我想起一些地方,我會想起那裡的空氣氣味,比如海水。
偶爾我想起一些人,我會想起那人身上的氣味,比如某個她。

事實上,當我想起我的前女友時,我很自然的就會想起那個氣味,她身上的氣味。
其實這一點都不猥褻,也不煽情,事情的過程其實就像電影裡的趙又廷,因為擁抱,在那樣的當兒不經意的嗅到女人散發出來的氣味,然後這個氣味從此成為了你腦中的一個記憶。

當我看到趙又廷做著嗅髮香的動作,他那享受且滿足的表情讓我很動容。
曾幾何時的我,也是那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