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6, 2009

咖啡物语 - 咖啡情缘

老实说,我是一个不太称职也不太诚实的部落客。
明明为自己的部落格取了个咖啡馆的名字,但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一个和咖啡扯上关联的话题都没有。(我刚刚甚至search了我的部落格,竟然连一个“咖啡”的字眼都没有。
lol)

这样可不行,我必须为我的部落格正名,所以这次一定要谈点什么和咖啡有关联的事情。
说说我的咖啡情缘吧。。。

记得以前小时候并不喜欢喝咖啡的。(也不喜欢喝酒。lol)那时最爱喝的是milo、豆浆和vitagen。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突然爱上了咖啡。大概,是中三的时候吧。。。
说是突然爱上也不尽然。当时急于长大的思想、急于表现成熟的思绪,所以决定让咖啡成为我伪装大人、伪装成熟的“工具”。想想就觉得好笑。以前急着长大,现在却想回到从前。可是即使回到从前我还是会让自己爱上咖啡。

我很庆幸自己能够喝咖啡。这句话当然没有语病,事实上有很多人都不得不对咖啡投以弃权票,所以能喝咖啡绝对是件美好的事、天大的喜事、上天的恩赐。曾经有个朋友很喜欢咖啡的味道却又不能喝,结果咖啡糖成了唯一能让她解瘾的方法。有一次发现她竟然望着我搁在茶几上尚冒着烟的白咖啡,眼神透露出的渴望与无奈让我为之叹了声轻轻的息。轻轻的,因为我怕她听到。喜欢却不能喝咖啡的人是值得同情的。


悠悠咖啡香
扑鼻 提神 窝心
轻嚼细尝
烦 暂搁千里之遥

浑浑咖啡苦
沁心 荡神 思醒
抿嘴杯尽
微笑 自满于余味

Sunday, December 13, 2009

自助旅人的遗珠(转载)

曾经到过泰国的一个小岛KO CHANG,山明水秀,是个让人心情放松的好地方。KO CHANG岛上的大多数居民,收入来源都仰赖源源不绝慕名而来的外国旅客。有的经营餐馆,有的当司机导游,有的开了按摩院,有的贩卖纪念品,更多人把家里改为民宿供游客居住。

我们住在在一晚RM30双人房的民宿,隔壁住着一对退休的美国夫妇,我们见面时都会微笑聊聊天。他们说,住在这里已经有20多天了,每天就是晒晒阳光,看书 闲聊打发时间,日子过得可悠闲快活了,可能还会继续住上好几个星期。看他们那么喜欢海滩,我很爱国的,开始“HARD SELL ” 马来西亚,正想用三寸不烂之舌打动他们,美国公公“啊” 的一声,说他也到访过浮罗交怡,大赞浮罗交怡非常美丽,当我深觉脸上有光时,顺口问了问,“那你们在那儿住了多少天啊??”

“五天。” 他微笑着回答。五天??为什么差别那么大啊??“浮罗交怡很贵啊!在泰国的小岛吃喝浮潜都很便宜叻~~” 美国婆婆插上一口。噢,原来如此,我的“爱国宣言” 还来不及发表,已经被“价廉物美”打败了。

之后遇见一位澳洲美女,晒红的双颊,炯亮的眼神让她看来活力十足;她兴奋地告诉我:“这里真的太LOVELY了,我原本打算住上6、7天,但一玩下来,已经超过两个星期啦!”

几时离开??

不晓得耶,我很喜欢这里的NIGHT LIFE,晚上可以在海滩上喝酒跳舞,早上出海浮潜,才花费不到澳币30元一天,多么便宜又好玩!!” 我看看这感觉上与PULAU PANGKOR相差不大的KO CHANG岛,想着,这里有什么魔力啊??怎么让外国自助游客一来了就不想走??

后陆续旅游过其他东南亚国家,每次看见背包旅人,若聊开来,我都会问三个问题:

1. 有没有来过马来西亚??
2. 如果没有,为什么??
3. 曾经到哪个东南亚国家观光?

各 国的旅人的答案莫衷一是,但是,到过东南亚国家旅游的人,100%曾经在泰国逗留过一段日子,绝大部分欧美背包客的主要到访地点是曼谷,其次是泰国的海 岛,柬埔寨的吴哥以及越南。有人飞到了新加坡,却“SKIP” 掉隔壁的大马;有人顺路游了大马,却只玩了短短的几天;最令人泄气的是,竟然有人问我,“马来西亚在哪里啊??” 乖乖,来东南亚竟然不懂马来西亚!!要命!!

也曾经遇见不少旅客,每每被问及来自哪个国家时,“马来西亚” ,我答,他们“啊” 的一声,微笑地说,“TRULY ASIA!” 我顿时脸红了,好一句让人甚为“害羞”的“TRULY ASIA ” ;泄气的是,知道大马是“TRULY ASIA ” ,而大部分的旅客却不曾拜访过这里。很多背包客,来中南半岛转一圈后,就飞回国了,与大马无缘。

在浪漫的巴厘岛上,曾经遇见了一个日本帅哥,我依旧发挥爱国本性,向他滔滔不绝地描述马来西亚沙滩有多洁白海底有多斑斓,他听了,突然问我,“你们国家的治安如何??” 我一时语塞,脑袋一片空白,竟然在那一霎间失去沟通能力。

我国有许多不输给泰国印尼的热带雨林小岛,卷起浪花的浪漫华丽,让人沉醉;有上亿年历史的国家公园,听着大自然的声音,感受它给予的温度,让心沉淀;有着壮 丽的瀑布,有规划良好的有机农场,有敦朴可爱的原住民文化,有数不清的购物商场,还有许多许多绝对会让本地与外来旅人流连忘返的各景点!!

而我们,很疑惑的是,为什么很多背包客,会选择性放弃,或不小心“忘记” 马来西亚??

* 原文摘自http://fuilien.blogspot.com/2009/07/pt-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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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引人深思的文章。
试问我们马来西亚旅游局又是否曾阅读这篇文章呢?但就算读了又可以做些什么呢?

无论黄小姐(相信有阅读报纸习惯的人都应该知道这里指的黄小姐是哪位)有否读过这篇文章,我都不会抱持任何期望。要知道,对别人抱持着期望是不切实际的想法与行为。

话说回来,我在大马(任何一处)固定的旅行时间还真的没有超过三天以上。当然无可否认自身的时间表是一大限制,但更多的时候我们考量的是金钱。没钱想玩那是妄想,管你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我是真的很羡慕写那篇部落格的大姐啦~~一年之内畅游十多个国家或旅游景点,而且多数还是赞助的。。。真的是眼红啦~~~

#下个星期会去 Bukit Gambang 玩,虽然还是三天的行程,但还是兴奋且期待!!

Monday, November 30, 2009

死鱼

今天是十一月的最后一天啦~~整个十一月大多数时间都是疲累的。
节目太多了,clubbing la~~~ part time la~~~ movie la~~~ yam cha la~~~
十一月,我是大红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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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去了几次夜店,每次都是太阳快出来时才回家。
无它的,就是喜欢夜店里的气氛。
在夜店最常看到的,其中比较有趣的就是“死鱼”。
有些人因为高兴而喝,有些人因为想喝而喝,也有些人因为失恋而喝。当然后者的理由是属于比较闷的。喝太多的结果当然都是千篇一律--“死鱼”。

我还没遇到所谓“千杯不醉”的高人。(有谁认识这样的高人可以介绍给我,好让我可以讨个两招。囧)

我曾经处理过两条“死鱼”。雄的,肥的。
说真的,我很喜欢看到友人变“死鱼”,因为他们接下来会做的事情每次都是我们下次喝茶时最具笑点的话题。

分享两个比较好笑的。第一个是X友人,那次他喝醉后不但在我们(全男班)面前脱衣脱裤,然后说要冲凉就跑到厕所了。结果十分钟过后我们发现他在厕所里抱着马桶,嘴里嘟囔着“不要、我不要喝了。。。”
第二个是Y友人,他堪称经典。地点同样是厕所,当我们去看他的时候他竟然在马桶上打坐!!(这个强)

我也曾醉过,两次。一次我在嘛嘛档睡了两个小时,另一次则在友人的房间。我很幸运两次醉酒都没作出什么经典的事情来。

雌鱼和雄鱼死的方式有点不一样。我遇过两个死雌鱼,情况都大同小异。已经很醉了,但是还在都囔着“我还要喝” 还有没任何含义的“嗯~~啊~~喂~~”。反正就是很驴。但好处是很容易处理,因为体重的关系,要抬要搬都没问题。

反正喝酒就是要享受气氛,死就死,醉就醉,有什么事天亮睡醒再说。

Thursday, November 26, 2009

吃亏

一个对我说:“别傻傻的给人砍菜头啊。。。”
另一个对我说:“作么你要白白给人家酱多钱?我都已经跟你讲了。。。”

两个人,两句话,两个不同的事件。但很凑巧的他们像心有灵犀都在同一天对我说了这些话。
意思大抵是一样的,就是叫我醒目点,不要给骗了的说。。。

你可以说我很顽固,也可以说我很执著,因为到头来我并没把这两句话放进脑里。我明白你们是吃盐多过我吃米,走桥多过我走路,但,那又如何?

我并不是笨蛋。
很多事情我都知道该怎么做,可那并不代表我就得那么做。我有我自己的方式去处理事情,更何况那是“我”的事情。也许,我的方式并不成熟,而我也明白很多时候我都吃了一箩子的亏,但更多时候我都不介意,也根本没在意那些亏。

我很年轻,吃点亏本来就是应该的。就算吃了很大的亏,我也不见得会怎样。早在很久以前我就知道吃亏是在所难免的事情,所以在处理很多的事情上我都不斤斤计较。最重要,或者最起码我可以在吃这些亏时得到一些知识或经验。所以我并不害怕吃亏。

姐,你不用当心我。吃亏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就算吃亏也是很泰然自若的。我还很年轻,吃亏本来就是平常的事情。少安毋躁,少安毋躁。

Wednesday, November 18, 2009

幽默

上网的目的有很多,其中最正当的理由就是“搜索资料”。
那完全无可厚非,因为现在的网际网络平台提供了上千亿万的资讯,只要和国家机密档案扯不上关系的都几乎可以找到。
当然,像谷歌、雅虎、百度这些搜索器的贡献完全是感激的。

上网的乐趣很多很多。
很多时候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拉近了与异国的距离。
我的意思是对于文化、礼仪、宗教等领域。

最近我在某个网站看到了这个。
post上来这里,让大家了解了解现在中国人的幽默。

- 脱了衣服我是禽兽,穿上衣服我是衣冠禽兽!
- 师太,你就从了老衲吧!…很久很久以后…师太,你就饶了老衲吧!
- 亲爱的,我…我怀孕了…三个月了,不过你放心,不是你的,不用你负责……
- 我们产生一点小分歧:她希望我把粪土变黄金,我希望她视黄金如粪土。
- 士为知己者装死,女为悦己者整容。
- 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
- 千万别等到人人都说你丑时才发现自己真的丑。
- 如果朋友可以出卖,每个值五块的话,我也能发笔小财了。
- 命运负责洗牌,但是玩牌的是我们自己!
- 跌倒了,爬起来再哭~~~
- 想污染一个地方有两种方法:垃圾,或是钞票!
- 出问题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别一便秘就怪地球没引力。
- 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 我们走得太快,灵魂都跟不上了……
- 不要和地球人一般见识~~~
- 女孩从处女到女人只要一次并成功,男孩从处男变男人需要反复的磨练!
- 出来混,老婆迟早是要换的!
- 小时候我以为自己长大后可以拯救整个世界,等长大后才发现整个世界都拯救不了我……
- 有钱的都是大爷!但是欠钱不还的更是!
- 我就算是一只癞蛤蟆,我也决不娶母癞蛤蟆。
- 钻石恒久远,一颗就破产!
- 和谐校园里,骑自行车的也许是位博导,而开奔驰的则可能是个后勤……
- 明星脱一点就能更出名,我脱的光光的却被抓起来了!
- 一漂亮MM,苦无搭讪办法,路旁一砖头,拣起,上前,“同学,这是你掉的吧?”
- 小时候的梦想并不是要当什么科学家,幻想自己是地主家的少爷,家有良田千顷,终日不学无术,没事领着一群狗奴才上街去调戏一下良家少女……
- 别和我谈理想,戒了!
- 所谓惊喜就是你苦苦等候的兔子来了,后面跟着狼!
- 什么是幸褔?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
- 俩农夫吹牛:“俺们农场的鸡,吃的都是茶叶,下的全是茶叶蛋”“有嘛啊,咱农场给鸡吃钱包,让它下荷包蛋。”
- 长个包子样就别怨狗跟着!
- 男人偷腥时的智商仅次于爱因斯坦!
- 如果你不能给你的女人穿上嫁衣,那么千万别停下你解开她衣扣的手!
- 别以为穿着脏衣服就可以做污点证人
- 凤凰重生就是涅盘,野鸡重生就是尸变。
- 如果有一天我变成流氓,请告诉别人,我纯真过……
- 老子不但有车,还是自行的……
- 为了避免家庭暴力,于是我决定不结婚!
- 又美丽、又纯洁、又温柔、又性感、又可爱的处女,就像鬼魂一样,男人们都在谈论它,但从来没有人亲眼见过……
- 避孕的效果:不成功,便成“人”。
-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 这世上最累的事情,莫过于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碎了,还得自己动手把它粘起来。
- 人生的悲惨在于:辛辛苦苦的作了一晚上内容香艳的美梦,第二天早上醒来居然全都记不起来了!
- 记得刚毕业不久的一天,女友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们还是分手吧!”我还没来得及伤心呢,女友又发来一条:“对不起,发错了。”这下可以彻底伤心了……
- 此地禁止大小便,违者没收工具。
- 在街上看美女,目光高一点就是欣赏,目光低一点就是流氓。
- 女人一生喜欢两朵花:一是有钱花,二是尽量花!
- 一炮走红——是形容女艺人的……
- 这个世界不公平就在于:上帝说:“我要光!”于是有了白天。美女说:“我要钻戒!”于是她有了钻戒。富豪说:“我要女人!”于是他有了女人。我说:“我要洗澡!”居然停水了!
- 真不明白,女孩买很多很多漂亮衣服穿,就是为了吸引男孩的目光,但男孩想看的,却是不穿衣服的女孩。
- 偶尔幽生活一默你会觉得很爽,但生活幽你一默就惨了……

Monday, November 9, 2009

无法自拔的爱

忍了两个礼拜,前几天终于把她占占为己有了~~
用一见钟情来表达我对她的爱意一点也不过分,因为她真的太美了~~








美到~~~~~~~~~~~~~~~~~~~~~~~~~~~~~~






OMG~~我无法自拔的爱上你~~

Saturday, October 31, 2009

那你咧?

有个友人最近拍拖了。
静悄悄,事前完全没任何动静。
然公开的时候直接在 facebook upload 了甜死人、不偿命的照片。。。
比我高两倍的熊熊公仔、一大堆心型的气球、闪亮的小灯泡排成心型再填上99张(我猜的)他和她的照片。。。
没有哪个女孩会不心动。。。(连我都眼眶湿湿,鼻涕流了两滴。。。囧)
赶紧 send 了个短讯给另一个友人报喜(报喜?算是吧。。。)
哈啦了几句,然后友人问:那你咧?

那并不是什么特别的问题,我也没感到招架不住,反正都已经被问了N遍了。
是的,所以她并不是第一个酱问我的人,也不是第一次问我这个问题。
我的回答很潇洒:继续 clubbing 咯~~
不然,我还能怎样?
总不能说我已经在很努力很快就会有消息。那是说谎。
更不可能说我已经收身养性打算出家。我是绝对的肉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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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拖拍,谁不想要?
我当然也想。我再重申一次,我是绝对的肉食动物。
但那毕竟不是去巴刹买菜那么简单,我也不是随便买菜的人。
大家不要误会,我去夜店并不是为了女人。虽然我一再被打上这样的标签,但事实上我更享受在夜店里的气氛。酒精、音乐、舞动,那真的是很棒的气氛。当然我不否认女性在夜店里的重要性,那当然很重要,不然你可以想象一下一堆男性、男人在那里摇动的情形。。。那是 gay 佬的天堂,我不是。

我当然会拍拖,但那需要一点天时地利人和。那绝对不是一个藉口,但我承认我是有点懒。
追女孩?等我买双好鞋再说。。。

p/s: 番薯、L君,我先休息休息,等我恢复体力就会追上你们的。。。

Saturday, October 17, 2009

夜晚

漫漫长夜,我们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事情上。
比如睡觉。
虽然说,休息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但我其实更愿意把休息的时间设定在亮光光的白天。
夜晚是个很美妙的时刻。所以,美妙的时刻当然应该用来发生美妙的事。
比如烛光晚餐。
当然,这肯定不会有人在白天烛光晚餐。因为从字面上已经说得很清楚,那是晚餐。白天吃什么都不重要,反正无论你吃什么都不会是晚餐。至于你会不会点个蜡烛,来个 “烛光早餐” 或 “烛光午餐” 那是你个人的事。但99.99999% 你(或者你们)肯定会被骂句什么什么的。
比如白痴。
比如傻嗨。

“夜晚”,从某个角度诠释的话,TA可以和很多词语产生联系。
比如浪漫、性感、女孩、红酒。
只要大家发挥一点点想象力,或根本不需要想象力就可以从上面这些词语延伸出一个精彩的故事。
当然,这些故事很多时候都可以在电影或者电视上找到。
对于女孩,浪漫的夜晚需要红酒。
对于男孩,浪漫的夜晚需要女孩。

在这浪漫的夜晚里,我找不到女孩。
陪伴我的,是那瓶失去主人的红酒。

我说了,漫漫长夜,我们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事情上。
真的。
晚安。

Monday, October 12, 2009

保佑我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而且很强烈。
异常的强烈。
我不会形容,尽管我的华文程度一向都有着很不错的水准...
但我知道我必须尝试用键盘敲打出一些什么,因为在很久以后的时光里我极可能不会再有这种感觉...

一点点的自卑
一点点的矛盾
一点点的惆怅
一点点的低落
一点点的忧郁
一点点的...叹...
这些都是 “那感觉” 的成分,但这些仿佛都是些很表面的东西。
一点点的全部,仍然是一点点,剩下的那一大部分还埋在深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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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久,我没那种感觉了?
......
叹...
那实在是一个不必要探讨的问题,因为当那感觉来的时候,你总是觉得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
记得中学时也有过这种过渡期,但那时毕竟还只是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孩......咳,我想我现在仍然是。
称它为 “过渡期” , 是因为我知道我会很轻易的从这种感觉中跳出来,然后毫不留恋的往前跑。
......

叹...
老实说,这样子的我真TMD很不爽。
自从度过中学那段 “过渡期” 后,我一直都认为我不会再有这样子的 “过渡期” ,但事实上现在的我正经历着比以前更加强烈的 “过渡期” ,更糟糕的是,我必须要假设我会像上次般 “轻易的从这种感觉中跳出来,然后毫不留恋的往前跑” 。
也许我已经把自己说得过于潇洒,因为那过程总是充满着苦涩...
说是讨厌那种感觉吗?但每次它发生的时候却又让人悄悄的有着不同程度的成长...
我明白,成长总是一条 “先苦后甜” 的道路。

因为,我是过来人。

保佑我。

保佑我
能有天越过那片海岸线
保佑我
能有个巧合我们再遇见
保佑我
到最后还能认得她的脸
保佑我
... ... ...
... ...

Tuesday, September 22, 2009

忆 - 臼井仪人

其实,我本来没打算写这篇blog的。可是Tank的歌声让我忍不住打开了文档,然后敲打下这密密麻麻的文字。
那是一首颇动人的歌曲 - “ 如果我变成回忆 ”。
是Tank的新歌,但我今天并不是要帮他打歌,因为那应该是988的工作。

这几天是马来佳节,趁着这几天的假日我和家人以及一些叔叔婶婶姑姑姑丈堂哥表妹。。。还有很多七凌八乱的亲戚


(实在没办法一一举例,因为太多分不清了。。。(_) 去到大马南部的一个度假渔村度假。


整个行程都是快乐的,只是,这快乐的历程却在我回家后瞬时减半。因为我从网上得知一个消息, “ 臼井仪人爬山意外失足身亡 ”。

如果大家不记得谁是臼井仪人,那大家该记得 “ 蜡笔小新 ”。他正是这本畅销十年、全球知名的 (会不会有点夸张?连载漫画的作者。

从前几天的失踪,到昨晚被证实意外身亡,我都一直很希望那只不过是谣言、是胡说八道的传言。可我明白,那就是事实。老实说,我很伤心。我相信,和我同年岁上下的人都有着和我一样感伤。毕竟,我们已经失去小叮当,而现在我们还得失去小新。

和小叮当的风格完全不同,蜡笔小新就只是无聊,和无聊。

要不,你去那里找一个可以时常露出 “ 小象 ” 而却不会感到害羞的小孩?
要不,你去那里找一个可以露出屁股,一面拼命摇一面说着 “ 屁股外星人!” 的小孩?
要不,你去那里找一个看到美女会毫不扭捏的上前搭讪的小孩?
要不,你去那里找一个脸被妈妈扭成抹桌布,然后还可以对着妈妈扮鬼脸的小孩?
要不,你去那里找一个敢对着妈妈说 “ 肚皮起三斤 ” 的小孩?
要不,你去那里找一个敢用洗衣夹叫醒爸爸的小孩?
要不,你去那里找一个会收藏内田由纪写真集的小孩?
要不,你去那里找一个敢指着校长的脸喊 “ 老大 ” 的小孩?
要不,你去那里找一个像棉花糖的小白?
要不,你去那里找一个 “ 饭团 ” 朋友?
要不,你去那里找动感超人?还有不理不理左卫门?
还有还有,最经典非这个莫属:
要不,你去那里找一个会把内衣当成眼罩,再把内裤 lap 在头上扮眼罩超人的小孩?

太多了。
真的太多小新带给我们的回忆了。或者更正确的说,是臼井仪人带给我们的回忆。

再见了,臼井仪人。
好走。



Saturday, September 19, 2009

上班物语

上班了。

其实只是很简单的三个字,但是内容却很复杂。它和“我爱你”、“分手吧”这类三个字组成的词语都是相同等级的,既简单却又复杂。三个字很简单,背后所延伸出来的意义却很复杂,这就是中文字厉害之处。

我不是第一次上班,却是第一次在office 里工作。之前都是些跑外务及sales 的工作,根本和office 这个地方有缘无分,甚至无缘无分。这一次,我终于“坐”进了office

也许我该聊聊,我这份工作到底是什么性质的。

朝九晚六的工作时间,一个小时午餐,从家里驾车到公司不算塞车不算红绿灯只要十分钟就到,有一台电脑,可以上网,一到四穿formal wear,然后是casual friday,星期六不用上班。Friday 公司有早餐吃,虽然只是普普通通、没啥特色、又不美味、又没色香的炒米粉跟三文治。但是这种免费又吃到饱的还是很受公司里的男职员欢迎,女职员反正都在减肥,也就没必要让自己的口与胃受罪。

我老板是个印度人,但他都不在吉隆坡,也不在大马,新加坡才是他上班的地方。对,所以我其实没见过他,他也没见过我。记得那时我们是用电话进行interview 的,忘了啥谈话内容反正就很快,5分钟就解决然后第二天我已经上班了。( ̄ ̄)

对,所以我在office是处于一个“半皇帝”的状态。反正山高皇帝远,这里的同事和manager 又很好人,所以基本上我在公司没做什么工作,几乎一半的时间都泡在网络里。这篇blog 就是我在office的时候打的,还试过用了两天office hours 啃掉九把刀在他的官网上连载的“等一人咖啡”。(注:九把刀乃台湾知名小说创作家,人称“鬼才”。虽然他是一脸“囧”样,但他的小说绝对值得一捧。)

偷懒归偷懒,工作毕竟还是要做,不然工作没进展老板还是知道的。其实我不是permanent stuff,我只和公司签了两个月,过后要不要续约是过后的事情。请我两个月的原因是公司有个conference 在 香港,然后我要负责打电话给香港各大企业公司邀请他们的董事和高级经理出席参加。是不是很简单?我甚至是用广东话交谈的。其实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净是,反 正最好就是有邀到人,否则老板的语气就会像大话西游里饰演唐三藏的罗家英,然后在电话筒里用那样的语气和语调说一堆像波也波罗蜜多经那样长的“佛经 ”。。。=.=

起初进公司时战战兢兢、兢兢业业,老板交待的东西一定准时做好,不迟到不早退,当然是最佳员工的模范。

一个星期后。。。

打卡迟了两分钟,东西稍稍慢了老板预定的五分钟的时间email 过去。

又一个星期后。。。

打卡慢了两分半钟,东西微微拖了个八分钟才email 给老板。

然后,又一个星期后。。。

每天早上总在家里蘑菇到上班前十分钟才启程。然后会在公司把九把刀的“等一人咖啡”嗑掉,然后会无聊的看别人的blog和写blog,然后。。。

工作?工作嘛……反正我公司又没装CCTV…谁会鸟我?

然后,又(下)一个星期。。。

嗯,不知道会是怎样……但是可以去楼下那间意大利西餐厅吃个午餐,然后放工和同事来个happy hour才回家。嗯,拿薪水了。(看到这边的王八别想要敲诈我,我、不、会、请、你、们、吃、饭、或、喝、酒。)

曾经在facebook上打了个post out,“公司,是一个会消磨人生意识的地方。”回应倒是不少,多是些都在上班的朋友,大家都很给面子附和这句话。小弟不才,稍稍解剖这句话的意义。

人生意识,是这句话的重点。那到底什么是人生意识呢?它包含了什么?小弟说过,小弟真的不才,因为小弟真的不知道何谓人生意识。=.=

我 只知道,每天坐在办公室做着几乎同样、看着几乎没什么两样的东西是无聊兼沉闷的。当然,会产生无聊兼沉闷最基本的原因是因为这些东西本来就是无聊兼沉闷 的。当然,以上这些都是属于偏激的言论,而事实上我相信这些言论却有着一堆为数不少的支持者。基于这样的因素,我绝对相信做这种工作的人是为了那份薪水而 非那份热情或兴趣。我绝不相信有这种兴趣的人,如果有那他绝对是稀有动物,应该让科学家带回实验室好好研究一下。

再基于以上的论点,我们就可以知道办公室里的人几乎每天都在做同样的事情,因为公司每天都在进行同样的业务。公司总不可能今天做船务,明天搞演唱会策划吧?所以员工也是很无奈的每天机械式重复工作。不做不行,因为下个月的薪水还没着落。

好了,我想我灌水灌够了,下次再灌过。

说实话,让我觉得在这间公司会把人生意识给消磨掉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这里一个靓女都没有。真的,没有。基于这个原因,我想我可以在那句话加上几个字,然后成为另一句名言:

无靓女的公司,是一个会消磨男人人生意识的地方。”

Tuesday, August 25, 2009

九点风云 - 续

有读到这里的网友相信已经读了上一篇的作品。是的,那是一则真人真事,我也确实被打抢了。很倒霉,对不对?真的很倒霉,没来由的害我损失了两架手机,连原本要去庆祝的生日聚会也没去成,反而在警察局里呆了两个小时。。。妈的,越想就越不爽!

最不爽就是我损失了两架手机,那可是我个人很重要的财产啊。。。如果卖掉至少还可以套现,现在反而要自掏腰包买新的手机。还有就是联络簿,里面有幼稚园、小学、中学、学院、团体、工作同事、打球的球友、喝酒的酒友、路边认识的美眉(这个最心痛。。。)等500++的联络电话全都消失了。还有一些照片在手机里还没存进电脑的(绝对没裸照!),这些都是让我很不爽的原因。唉。。。

大家一定很奇怪,为什么那帮印度人(其实我不是很能确定他们是印度人还是。。。?)会闯进我的家?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大门没锁咯!够不够力?最够力的就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进来,直到他们走到客厅才知道“中蕉”!!你们说酱够力不够力?

事出的原因是酱的。。。
当时外面正下着大雨,而我姐又约了那老头来家里做demo,所以当那老头在大雨的时候来到我家,我姐就开门让他进来,那老头也就把车驶进来我家里,随后就把那个电子烹饪组搬进客厅准备做demo。到这里,我想大家也应该猜到啦。。。大门就是这时忘了关上的。随后的事情就请大家转接上文。

说真的,那帮歹人真的很pro,相信已经累积了不少经验。怎的pro?让我来告诉大家吧!首先第一点,就是他们无声无息的走进我家里。他们是驾Myvi的,白色的Myvi。藉着我家的独特地形(斜坡路段),他们息掉车的引擎然后顺着斜坡滑下来(避免引擎声打草惊蛇),开门下车后也不关门(我姐看到的,作用也是避免关门声惊扰到猎物),随后再以高深的轻功走进我家(他们走路真的没有声音!)。扫荡的速度也很快,大件的物品他们也不看,最主要是小巧而又值钱的东西,拿了就快快走人。
是不是很pro?

好了,坏人的部分先打住,现在来讲讲好人的部分。我要讲的好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们国家其中一个最让人诟病的其中一个部门 – 警察部。
那时,当那帮歹人走后,我最靠近电话,所以由我打电话报警。电话很快接通,是一个女警察(我猜她是个警察,因为在999工作的人应该都是警察)。她用马来语问我有什么事情,我用英语告诉她我家被打抢了。她好像回不过神来,顿了一下又重复我刚才说的话。然后我听到零零落落敲打键盘的声音,然后她问我什么时候发生的,我说刚刚发生而已,大约九点半,然后她又问我地址是哪里。整个报案过程来到这里,你们有什么感受?我的感受是,受不了!!!因为我看到我家电话上的通话时间显示着3分20多秒,而她竟然还只是在问我地址而已?WTF?最够力的是我还要一个字一个字的用英文字母把我家的地址念给她听!最抓狂的是她还要我等一下,因为她要把电话转接到我地区的警察分局。各位,请容许我再次的说一次这句话 – WTF?等了10多秒电话才被接起来,讲电话的是一个马来人,男的,因为他讲的第一句话是马来语。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直接就把电话塞给正走向我的姐夫。我不知道原来999这条热线的接待员(或警员?)是很好的翻译员。很明显刚才所有我用英文讲的字句都被她翻译成马来语,然后当场被打成文案发送到我地区的警察分局。我承认我的马来语很烂,因为自从我四年半前的中学毕业后就几乎不再用马来语交谈或写作,所以当那男的警察用马来语和我说话时,我想也没想就把电话pass 给我姐夫。那一刻的我心里想的是:放弃报警。我不知道一年之中到底有多少个平民百姓或者外国游客因为语言不通而放弃寻求警方的协助,我只知道我是其中一个。

疑问:如果报案的人不会英语,那他该怎么办?总不是每个人身边都刚好有个姐夫对吧?(还要是会马来语的那种)比手画脚更不可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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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句删除300)

这篇部落文章距离上一篇整整隔了4个多月,原因就是因为我不知道该不该把这篇文章post上来。大家都知道,最近大马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就喊打喊抓,连穿个黑衣也要被请去“喝kopi”,所以我很犹豫到底要不要把这篇post上来咯,因为我很怕到时我要像黄明志酱跑到台湾做台客。。。

文章改了又改、修了又修,最后决定只post一半,后面的全部吞进肚子,这样就应该没事了吧?管他,反正只post一半我已经很不爽,要抓?要告?认命咯!

Thursday, May 14, 2009

九点风云

那天,和朋友约好了要去聚餐,为了庆祝朋友的生日。

约了十点,我九点就整装待发了。离约定的时间还有整整一个小时,于是我打给友人,看看他们是否可能提早来载我。

答案是否定的。算了,反正是我自己要提早准备的。谈了几句后,电话就盖上了。到客厅,看见有人在煮东西。(怪?)原来是我姐买了台新的电子烹饪组,而一个不认识的老头正在给我姐和姐夫,还有我老爸老妈做demo

无聊,我没去参与,转而开电脑打发时间。是的,我没参与,反正不是我用。电脑荧幕很快就出现那每年都能赚取上亿马币,甚至美元的logo。曾几何时我一度在埋怨为何制造这logo的不是我老爸,又或者为何我不是Bill Gates 的儿子……嗯,有点离题,我们回到那天继续发生的事情。

我坐下,又站起来,然后把手机放在电脑旁。然后,我就看到Kobe Bryant的英姿出现在电脑荧幕前。(不知道他是谁的自己上Wikipedia找)我再次坐下,然后打开最近正在玩的游戏程序—风云,一款非常旧的RPG游戏,最近无意间在网上看到,所以下了来玩。

(这篇部落格的重点正要开始)
主角步惊云已经长大成人,正在收拾对方的老大
……

(大家不要误会,我不是要讲步惊云……=.=
突然,客厅传来一阵吆喝声。

Polis!!! Polis!! Polis!
这是吆喝声的台词。


我并没有回头望向客厅,因为当时步惊云正要打出排山倒海,然后我就看到有一个人站到了我的旁边。我瞄了一眼,是一个印度人,不认识的。而那一眼我还瞄到有另一个人,蒙着脸和拿着巴冷刀的。是的,你们没看错,我也没打错字,他是蒙着眼和拿着巴冷刀的。所以,我被打抢了。不对,应该说,我和我的家人被打抢了。


那前面的印度人把吸到一半的烟弄息在我的桌上,然后一把拿走了我电脑旁的手机。那蒙着脸的越过了我,他手上的巴冷刀在我头上飞过。然后他在里边的桌子找到了我的钱包,将里面的现金拿出来后就把它丢到了角落处,他还伸手在我的牛仔裤袋里摸了两回。

我望向了客厅的状况,发现还有两个人,也是蒙着面的,一个拿着巴冷刀,一个拿着镰刀。我看到我的姐夫正在掏出他手机的sim card,而那老头正在解开他手上的名表。然后就是,他们全部快速的离开。从那一句“Polis”开始到他们逃走,大概只是一至二分钟而已。

以上就是一则发生在甲洞马鲁里,331号的抢劫案。

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