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娱乐.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娱乐. Show all posts

Thursday, July 28, 2011

好听 vs 难听

她唱歌很好听



成名曲应该是这首
我一直都很喜欢杰伦的歌,尤其是他的中国风的曲,配合他的声很有那个味道
我一直都认为杰伦才能够唱出那个味道

但阿福唱出了别一种味道
另一种让我很喜欢的味道

(我知道用味道来表示一首歌是有点那个怪,就当作是这篇部落格的风格好了...)

阿福的声音很有磁性,很好听、很吸引
这首青花瓷听完,我还在听......



阿福出了新专辑
她的歌最近在电台被强打

下载 听

听了一遍再一遍
那把磁性的声音真的很吸引

======================================================

报导说她是一个素人歌手
就是帮人唱demo的
后来唱歌的片段被放上youtube后大红(看到那个点击率吗?270多万!)
然后出唱片

有人说阿福根本就是唱片公司早早签下的歌手
然后被包装成素人歌手

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非常大
但那不是重点
毕竟阿福是有实力的,包装和宣传只是让她更快被认知
唱片公司显然做得非常成功

======================================================

来首甜甜的吧...



阿福最近很红,但说到很红的还有一个



就是他(说真的,我心里是一百个不愿意放这首歌上来的...)
报纸说这首歌是魔曲
某种程度上,我赞同

很明显,刘公子和他的唱片公司都是很有冒险精神的

Friday, February 4, 2011

Fantabulous 的《笑着回家》



过年当然要看过年戏。
我没看《天天好天》。
不是因为不支持本地制作,但就是想当然的抗拒。

打着“感动”的旗帜,号召所有大马华人(当然只有华人)买票进戏院捧场,还说什么希望建立大马电影圈蓬勃的基础等等五六七八的,我除了横眼,还是横眼。

抗拒的原因,就是因为“感动”两个字眼。
新年喜洋洋,扯上边的应该是欢乐笑容、祝贺玩闹、炮竹红包、张灯结彩、麻将牌九......而不是感动。

没这个必要。

所以我选择《笑着回家》。
而我确实笑着回家,然后笑着回味。
我就是喜欢这种新加坡的style。
梁智强的复勇之作的确不错。

梁智强、李国煌、阿牛、还有那位马来喜剧演员(忘了他的名字,paiseh...^^"),过年就是要看这种喜感演员演的戏才fantabulous。

============================================

《笑着回家》的对白:
“新加坡有五百万人口,扣除一半是男的,还有二百五十万个女人,为什么你就是找不到女朋友咧?”
『首先,三十六岁以上的我不能要,因为她的spare part会比我先坏,所以就剩下一半;
然后,二十岁以下的我也不能要,因为我的spare part会比她先坏,就剩下一半的一半;
最后那些,不是结了婚、有男朋友的,就是同性恋,所以我找不到女朋友也是很正常咯~』
“我就知道你在新加坡已经没有市场了,所以我才带你来马来西亚开发新的市场。”

我心里的OS:
× 马来西亚有2900万人口,其中只有25%左右是华人。
× 扣除一半的是男的,还有大约350万个女人。
× 28岁以上的我不能要,因为她的spare part会比我先坏,所以剩下不到一半;
× 18岁以下的我也不能要,因为我会犯上诱拐未成年女孩的刑事条列,所以又不见一大半;
× 剩下的不是结了婚、有男朋友,就是同性恋,再不然就是贪慕虚荣,所以我找不到女朋友,也不是没有理由...

......
......

哇靠!这样我岂不是变成“卖剩蔗”?
Jialat lo!!!

Monday, August 23, 2010

F**k You




Well, people at the front, pls dun misunderstanding about the title. I am not goin to F**K any people or things or issues or asshole...rite here. Juz wanna share a good thing to u guys, a niceeee song that I am sure most of u will like it too...

Njoy the fun~~~:)

Friday, July 30, 2010

八月

最近很忙。
更正确来说应该是“不太闲”,毕竟说自己很忙但还有时间上facebook和在这里blogging是件很扯的事情。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必须说自己很忙,因为那是一种潮流,而每个人都这么说,我也只好不落人后。整个月没更新我的部落格,感觉上好像真的很忙,但其实原因不外乎是因为懒惰而已。

实在不想再荒废我的部落格,所以即使是随便说点什么或灌水也好,今天一定要更新我的部落格。
要知道,一个月的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要发生什么事一个月的时间也嫌太长了。

想一想,我竟然整两个月没看过电影了。很想说,我很怀念戏院。两个月,我想我错过了许多许多想要看的电影。那也是无可奈何,谁叫我时间就是要与别人黑白颠倒。当别人都在讨论“叶问2”的时候,我却只能在报纸上看别人的论评。

这样的感觉,真糟。

今天打开facebook看,发觉有不少人都在说着Angelina Jolie 主演的电影--Salt。撇开Angelina Jolie不说(她真的很“索”咯~~),单从facebook上的comment就觉得很想看。吼~~睡少一点,下午,去看Angeli...啊不是,去看Salt吧!!

两个月没进戏院看戏,比一个月没更新部落格更NB咯。。。

Tuesday, March 16, 2010

偷吃

偷吃这种行为,打从咱们小时候便有的发生。
那是人类的一种天性。

梁导最近在星马两地很红,每天都有他的新闻。
有多红?当然是很红,因为他的新闻甚至能上报章的头版,足见本地媒体对梁导的事件是多么的关注。
老实说,对于这件事情的报导我认为已经是有点过火。
让我感到夸张的,是它已经变成一个时事新闻,而事实上这只不过是一个娱乐新闻。

很多人都指着梁导谩骂,说他是伪君子、贱男人、欺骗大众的感情、辜负老婆情意等云云。。。
老实说,我为梁导可怜。

看看这件事情的起源吧。。。说到底只不过是那女孩的一场复仇行为而已。
想要藉由献身名导,以让自己能在娱乐圈发光发热,结果事与愿违,不堪遭玩弄,进而公告天下,以图报仇。
说是一场复仇行为,倒不如说她想藉此提高曝光率,让自己在娱乐圈顺势发展。

让我们再研究研究。。。
她说自己是爱梁导的。
屁。
如果你信她,那你和那位香港女星一样“好傻、好天真”。
甚至“更傻、更天真”。
整个事情的发展到底是符合“我爱梁导” 还是“我恨梁导” 大家应该心里有数。

事实上我并没有意思要声援梁导,但我看不顺眼那个女的。
梁导有罪,也就只是偷吃而已。
但那女的行为在我看来更为邪恶。
怪也只能怪梁导是个名人,而身为一个名人当然有他的社会价值。

一个偷吃,一个利用,两个都是半斤八两。